《學習與研究》雜志社2023年公開招聘公告
時間:2023-02-25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點擊: 次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學習與研究》雜志社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職能簡介
《學習與研究》雜志社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屬于綜合性政策理論刊物。自創刊以來,《學習與研究》雜志充分彰顯了中央黨刊的政治功能和宣傳優勢,并在政策研究戰線上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交流各地黨政工作和改革發展經驗的有效平臺。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編輯(七級及以下管理崗位):4人。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3.擁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7年2月以后出生)。
6.具備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等條件(詳見《〈學習與研究〉雜志社招聘崗位信息表》)。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8.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曾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原單位工作期間曾受到政務或者紀律處分的;曾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公務員考 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 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須按要求認真填寫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獲得獎勵證書、工作或研究成果證明的復印件),每人限報1個崗位。
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3月24日(以收到報名材料時間為準)。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沙灘北街2號中研樓,郵編:100009;電子郵箱:510009677@qq.com。
(二)資格審查
根 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名申請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按照客觀、公正、平等的要求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 與該崗位計劃招聘數的比例至少達到5: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在筆試開考前視情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將通知 并允許該崗位報名應聘人員改報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筆試名單,將于4月3日17:00之前電話通知本人;未進入筆試名單的,不再通知。
(三)筆試和面試
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筆試當天須攜帶身份證原件。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不足5:1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前,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根據報名申請與應聘人員本人及其身份證原件、紙質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技能等級證書原件等材料進行核對。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應聘人員參加面試資格。
在職人員參加面試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的證明文件。
(四)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占50%、面試占5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及考察人選,并組織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到指定地點進行,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對 體檢合格人員,組織進行考察。按照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及相關政策規定,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開展考察工作,注重政治素質考察??疾觳扇€別談話、審 核人事檔案、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進行延伸考察。考察人選在《學習與研究》雜志社和其主辦單位有近親屬關系和主要社會關系的,需主動報 告。
體檢或考察中出現問題的,或擬聘用人員申明放棄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1次。
(五)公示及聘用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組織簽訂聘用合同等。
四、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已經辦理聘用手續的,解除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存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規定的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復習參考教材和培訓機構。
報名咨詢電話:55602356
監督舉報電話:55603408
本公告由《學習與研究》雜志社負責解釋。
《學習與研究》雜志社
2023年2月24日
《學習與研究》雜志社是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屬于綜合性政策理論刊物。自創刊以來,《學習與研究》雜志充分彰顯了中央黨刊的政治功能和宣傳優勢,并在政策研究戰線上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交流各地黨政工作和改革發展經驗的有效平臺。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編輯(七級及以下管理崗位):4人。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3.擁護、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7年2月以后出生)。
6.具備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等條件(詳見《〈學習與研究〉雜志社招聘崗位信息表》)。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8.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曾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籍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原單位工作期間曾受到政務或者紀律處分的;曾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公務員考 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 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須按要求認真填寫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獲得獎勵證書、工作或研究成果證明的復印件),每人限報1個崗位。
報名截止時間:2023年3月24日(以收到報名材料時間為準)。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沙灘北街2號中研樓,郵編:100009;電子郵箱:510009677@qq.com。
(二)資格審查
根 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名申請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按照客觀、公正、平等的要求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 與該崗位計劃招聘數的比例至少達到5: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在筆試開考前視情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將通知 并允許該崗位報名應聘人員改報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筆試名單,將于4月3日17:00之前電話通知本人;未進入筆試名單的,不再通知。
(三)筆試和面試
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筆試當天須攜帶身份證原件。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5: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不足5:1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前,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根據報名申請與應聘人員本人及其身份證原件、紙質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技能等級證書原件等材料進行核對。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應聘人員參加面試資格。
在職人員參加面試時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的證明文件。
(四)體檢及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占50%、面試占50%)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及考察人選,并組織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到指定地點進行,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對 體檢合格人員,組織進行考察。按照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及相關政策規定,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開展考察工作,注重政治素質考察??疾觳扇€別談話、審 核人事檔案、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進行延伸考察。考察人選在《學習與研究》雜志社和其主辦單位有近親屬關系和主要社會關系的,需主動報 告。
體檢或考察中出現問題的,或擬聘用人員申明放棄的,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1次。
(五)公示及聘用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組織簽訂聘用合同等。
四、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已經辦理聘用手續的,解除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存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規定的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復習參考教材和培訓機構。
報名咨詢電話:55602356
監督舉報電話:55603408
本公告由《學習與研究》雜志社負責解釋。
《學習與研究》雜志社
2023年2月24日
來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302/t20230224_495616.html